外國人在澳大利亞違規買房將面臨更嚴厲處罰
《時代報》10月13日報道稱,按照一個議會調查組擬提出的建議,違反產權法規的外國購房者將面臨更嚴厲的處罰,此外還將被剝奪售房利潤,當局還將交叉檢查他們的移民紀錄。
報道稱,外國住房投資是這次調查的對象,調查由聯盟黨議員奧德威爾(Kelly O'Dwyer)負責。為了爭取更多時間與州政府磋商關于設立一個全國業主登記處的事宜,調查組要等到11月末才能提交建議。
奧德威爾表示,這次調查考慮加大對違規外國人的處罰力度,使處罰金額與他們購買的房產價值相稱。“現在可以執行的最高處罰大約是8.5萬元。有很多人都說他們只把這筆錢當作生意成本。”她說。調查組還可能會建議剝奪那些已被沒收房產的外國人在買房與賣房期間用房產獲得的金錢。現在的系統允許他們保留這筆利潤,奧德威爾認為這“顯然是一種錯誤的激勵”,鼓勵了壞行為的滋生。奧德威爾再次批評外國投資審查委員會(FIRB)的執法效能和收集的數據,稱它的信息錯誤地認為所有外國人在買房時都會遵守法規提交買房申請。法律要求持臨時簽證的居民在離開這個國家后要賣掉他們的房產。但FIRB所屬的財政部表示“在有限的時間內無法確定自愿處理房產的外國投資者數量”。“我們已經告訴他們,現在他們有更多時間了,我們期待著他們的答復。”奧德威爾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