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5月12日電 財政部、國稅總局10日聯合發文,宣布自7月1日起我國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先在河北省開展水資源費改稅試點。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是繼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后,我國推出的又一重大稅制改革。通過全面實施清費立稅、從價計征改革,理順資源稅費關系,建立規范公平、調控合理、征管高效的資源稅制度。
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相關負責人就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答記者問時介紹,資源稅開征于1984年,對在我國境內從事原油、天然氣、煤炭等礦產資源開采的單位和個人征收。1994年國務院頒布了資源稅暫行條例,確定了普遍征收、從量定額計征方法。經國務院批準,自2010年起先后對原油、天然氣、煤炭、稀土、鎢、鉬6個品目實行了清費立稅、從價計征改革試點。資源稅從開征至今已有30多年,近十年來資源稅收入增長較快,年均增長率約為27%,成為資源富集地區重要稅收來源。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現行資源稅制度已不能適應經濟體制改革和“兩型”社會建設的需要,主要存在以下突出問題:一是計稅依據缺乏彈性,不能合理有效調節資源收益。二是征稅范圍偏窄,許多自然資源未納入征收范圍。三是稅費重疊,企業負擔不合理。四是稅權集中,不利于調動地方積極性。為解決上述突出問題,適應經濟形勢發展需要,有必要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
據了解,全面推進資源稅改革將從逐步擴大征稅范圍、全面推開從價計征方式、全面清理收費基金、合理確定稅率水平和合理設置稅收優惠政策五方面進行。總體上有利于減輕企業負擔。
財政部和國稅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國水資源嚴重短缺,用水浪費現象突出,水環境污染和水生態損害嚴重,已成為制約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瓶頸。河北省人均水資源量僅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7,地下水超采總量及超采面積均占全國1/3,是超采最為嚴重的地區,造成地下水位下降、地面沉降和地裂等問題,嚴重威脅生態環境和可持續發展,必須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水資源節約和保護力度。2014年以來,國務院及相關部門在河北省開展了地下水超采綜合治理,采取了調整種植結構、加強水利建設、推進農業綜合水價改革等多項措施。在河北省先行試點開征水資源稅,可以有效發揮稅收調節作用,并與其他政策措施相互配合、形成合力,有效抑制地下水超采和不合理用水需求,促進水資源高效利用,推動形成節約保護水資源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