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日報網2月27日電?據北京市科委官網27日發布消息稱,北京市科委、經信委、財政局、城管委、交通委聯合發布《北京市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管理辦法》,辦法指出北京市鼓勵購買和使用新能源汽車,市相關財政補助政策參照《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另行研究制定。
通知提出,北京市各級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應當帶頭使用新能源汽車,按照規定逐步擴大新能源汽車配備比例,通過完善充電設施等措施,為本單位職工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提供便利,發揮對社會的示范引領作用。
通知還提出,北京市推進適度超前、布局合理、管理規范、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建設,為用戶提供安全、便捷的充電服務。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的實施意見》要求,結合城市建設發展規劃和配電網規劃,遵循“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的原則,推進新能源汽車充電站(樁)的建設、運營和管理。
(編輯:田阿萌)